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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地方行政制度
汉朝:(1)地方行政制度沿袭秦朝的郡县二级制。郡设太守为一郡长官,郡下设县,县设立或长。
(2)汉初地方行政制度中还包括王国和侯国。汉景帝和汉武帝以后,诸侯国的权力被不断削弱,不再对中央构成威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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